酒泉市中汇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氧化球团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将“酒泉市中汇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氧化球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http://www.gslvkang.com/lkview.asp?id=270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项目建设地周围居民及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环保有关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酒泉市中汇广源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天山西路九号伟福大厦206室
联系人:王柱
联系电话:18609022111
邮箱: 1550578970@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酒泉市中汇广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链篦机回转窑氧化球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