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金塔县芨芨台西大理石矿开采建设项目自主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地址:金塔县大庄子乡芨芨台子煤矿南西方向约7km
建设单位名称: 金塔县瑞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金塔县芨芨台西大理石矿开采项目位于甘肃省金塔县大庄子乡,开采矿种为大理石,开采规模为5万m3/a,开采年限为5年,矿区位于金塔县大庄子乡芨芨台子煤矿南西方向约7km,经金塔县—大庄子乡至矿区有近120km的便道可达矿区,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方式,该矿区处戈壁荒滩,四周均为荒滩,矿山采用自卸车公路开拓运输方式。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部门:酒泉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酒环发[2014]108号
审批时间: 2014年9月17日
项目开工时间: 2018年3月
项目竣工时间: 2018年10月
实际总投资: 1050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154.4万元
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4.70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公告声明:2019年10月16日,金塔县瑞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金塔县芨芨台西大理石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金塔县芨芨台西大理石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审批文件等要求,组织了金塔县芨芨台西大理石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前与会人员对该项目整体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检查了工程建设和运营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以及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的介绍,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充分讨论,形成如下验收工作组意见:
验收工作组认为:金塔县芨芨台西大理石矿开采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期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采取了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基本做到了“三同时”,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均未对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金塔县芨芨台西大理石矿开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0日至2019年11月8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金塔县瑞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肖永忠 联系电话:18293775389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黄浪 联系电话:0931-8912287
附件一:金塔县芨芨台西大理石矿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意见.pdf
附件二:金塔县芨芨台西大理石矿开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三:其他证明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