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国芳百合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国芳百合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审批文件等要求,组织国芳百合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特邀专家及各单位代表共8名组成验收组。
项目环评阶段建设42栋建筑,包含商业及住宅,项目总占地面积101935m2,建设内容分为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其中一期总占地面积37758m2,总建筑面积68663m2,二期总占地面积64177m2,总建筑面积103129m2。项目实施过程未进行分期建设,整个项目全面开工。本次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37栋建筑,其中26栋为住宅(含底商),建筑面积17413.32m2,11栋纯商业48130.77m2,配套供暖锅炉三台(1台5t,2台4t燃气锅炉)。
会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成员对项目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会议听取了验收调查单位对验收报告(见附件1)的介绍,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验收组意见(见附件2)。
国芳百合城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满足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有效,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国芳百合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阶段性验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附件1 专家签到及验收组意见.pdf
附件2 国芳百合城项目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