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
专用车及油气田环保设备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6月1日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根据《专用车及油气田环保设备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专用车及油气田环保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等要求,组织本次专用车及油气田环保设备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由建设单位-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检测实验中心、环评单位-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
专用车及油气田环保设备制造项目位于安宁区城临路9号,在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建,不新增土地,占地面积19945.2m2,建筑面积为10097.2m2。项目年生产测井车30台,试井车20台,洗井车10台,工程车10台,油气田环保设备15套,主体工程包括专用车装配区、油气田环保设备装配区、结构件预制区、喷漆房等内容及相关附属设备和环保设备。
会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成员对项目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会议听取了验收调查单位对验收报告(见附件1)的介绍,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验收组意见(见附件2)。
兰州城临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专用车及油气田环保设备制造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满足竣工环保验收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有效,未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专用车及油气田环保设备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附件:
附件1 城临验收报告.pdf
附件2 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