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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白龙江白鹤桥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0-9-4    浏览:2071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白龙江白鹤桥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公示
项目概要:白鹤桥水电站设计引水流量92m3/s,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2.75MW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1MW。该电站始建于1987年,1993年3月首台机组发电,1993年12月全部投产运行原装机容量为9.5MW于2011年9月委托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了《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白龙江白鹤桥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2011年10陇南市水务局、财政局以农水发【2011】240号文对其予以批复,根据实际情况,2015年12月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白龙江白鹤桥电厂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施工图阶段枢纽和引水系统重大设计变更报告》,陇南市水务局、财政局以陇水发【2015】342号文对报告进行了批复。
由于白鹤桥水电站建设年代较早,工程在1987年始建、1993年建成、2011年增效扩容设计及2016年增效扩容重大变更过程中均未履行环保手续,武都区白鹤桥电厂委托我公司编制后评价报告,调查工程建设与运行产生的实际环境影响及范围与程度,分析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有效性,提出环境保护或改进措施和建议,为后期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指导。
结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白鹤桥水电站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均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基本达到了环境保护的要求。本次后评价认为,该电站建设未发生大的区域环境变化,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可行和有效的,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补充措施,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确保白龙江该河段生态系统功能和结构的基本稳定。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后评价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项目改造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改造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建议意见;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其他建议和要求。
四、项目相关方式
建设单位:武都区白鹤桥电厂
联系人:郝志国
联系电话:0939-8599930
编制单位: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31-891228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武都白鹤桥水电站后评价(备案稿)

附件:专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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