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洛坝铅锌矿100万吨/年采选项目”位于陇南市徽县柳林镇沙坝村,公司现下设采矿厂、选厂分厂、安全管理科、环境保护科、办公室等单位,其中采矿厂下设四个生产作业区域(分别为沙坝作业区域、洛坝作业区域、天洛作业区域、田坝作业区域);选矿分厂下设四个生产分厂(分别为选矿一、二、三、五分厂);在用尾矿库四个,分别为寺沟里尾矿库、杨家沟尾矿库、大安子沟尾矿库、曹家沟尾矿库。公司现有劳动定员735人,矿山、选厂全年工作330天,设计铅锌矿采选100万t/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现行环保要求,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洛坝铅锌矿100万t/a采选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
结论:“洛坝铅锌矿100万t/a采选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产生的主要负面环境影响均进行了有效减缓。本次后评价认为,在严格遵守原环评以及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洛坝铅锌采选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二、后评价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查阅后评价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编制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建议意见;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建议和要求。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伏科长
联系电话:18089399181
编制单位: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13893103435 47158760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1: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洛坝铅锌矿100万t/a采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稿)
附件2:专家审查意见及签到表
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