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摘要
2021年8月19日,文县兴源电站等11家电站在文县组织召开了《文县马莲河流域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会,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分别对项目运行情况和报告书内容的介绍,经过认真讨论与评议,形成审查意见如下:由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文县马莲河流域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内容全面,环境影响调查基本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补救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39号)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通知》(甘环发〔2019〕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水电站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可对单个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也可对同一行政区域、流域内存在叠加、累积环境影响的多个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本次后评价工作主要针对马莲河流域上11个已建的水电站进行,依次为兴源电站,福昌电站,福场二级电站,马莲河二级电站,德胜一级电站,德胜二级电站,何家坝电站,堡子坝电站、张家坝电站、梁家坝电站、东峪口电站。由于此次评价范围内水电站数量较多,基本集中在马莲河流域,因此,拟开展流域内多个项目的累积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工作。
二、后评价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后评价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编制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电站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电站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电站建设内容的建议意见;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建议和要求。
四、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931-891228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文县马莲河流域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备案稿.pdf
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