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摘要
文县哈南一级电站取水枢纽位于四川省九寨沟县草地乡,厂区位于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石鸡坝镇哈南村。哈南一级水电站始建于2005年,2005年建成投产,装机容量为2×500kw,2007年文县顺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哈南一级水电站进行扩容,增加2台1250kw机组和1台630kw机组。目前哈南一级电站建设有2座发电厂房,配套建设有1处取水枢纽(现有取水枢纽下游1250m处的取水枢纽已废弃,但取水枢纽未拆除)、2处压力前池及压力管道,其中1座发电厂房内设2台500kw的水轮机组,1座发电厂房内设2台1250kw及1台630kw的水轮机组。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通知》(甘环发〔2019〕221号),要求全省所有水电站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文县顺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文县哈南一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对电站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
结论:哈南一级水电站对产生的主要负面环境影响进行了有效减缓。本次分析报告认为,在严格遵守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保证各项环保措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后评价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编制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后评价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编制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电站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电站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电站建设内容的建议意见;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建议和要求。
四、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931-891228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
文县哈南一级水电站工程后评价报告.pdf
专家意见及签到表.pdf